财党委〔2019〕6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机关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机关党委,财政部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局机关党委,部内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交流,根据财政部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安排,经部领导批准,财政部机关党委会同人事教育司定于11月上旬在湖南长沙召开财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交流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财政部门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开展研讨交流。主要包括:
(一)如何发挥机关党委的职能作用,抓实抓细党的政治建设;
(二)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关做法;
(三)开展机关党建考核、评议的有关做法、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四)财政党建工作平台建设的紧迫性和主要需求,如何有效运用平台促进财政系统线上联动;
(五)党建宣传工作如何更加贴近党员干部、更加入脑入心,在解决“两张皮”问题、促进党建业务相融合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六)在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如何区分;
(七)在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机关纪委与组织人事部门如何更好地形成工作合力;
(八)如何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关怀帮扶干部职工;
(九)加强青年干部理论学习,提高学习成效、激励干事担当的有关做法;
(十)如何加强群团队伍自身建设,更好服务机关党建和中心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19年11月7日至8日(会期两天),6日下午报到。
三、会议地点
湖南财信国际商务酒店(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
四、参加人员
(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厦门市、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局)机关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
(二)财政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监管局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
(三)财政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
(四)财政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围绕会议主题,撰写经验交流材料,并于10月23日前将经验交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财政部机关党委综合处(邮箱地址:jgdwzhc2196@163.com)。交流材料最好是集中反映某一个方面或某一项工作的经验做法,内容具体实在,做法富有成效,不必面面俱到,不泛泛而谈,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二)请各单位于10月23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财政部机关党委综合处。
(三)联系人:
财政部机关党委综合处景爽,联系电话(传真):010-68552032,13261490468(手机)。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派出机构干部处张兴隆,联系电话:010-68552628,15601180811(手机)。
财政部机关党委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