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司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的通知
财党委〔2019〕71号
部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财政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安排,我部将举办司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训对象
部机关和在京部属单位司处级干部,各地监管局和京外部属单位班子成员、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部内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
二、轮训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部署要求,深入研讨如何在财政经济领域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
三、轮训地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四、总体安排
集中培训3天(包括部内培训1天)。采取个人自学、在线学习、专题辅导、观看专题片、小组讨论、大会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
(一)动员部署。召开财政部党员干部大会,进一步动员部署我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各项工作。
(二)自学。每期轮训班在集中学习轮训之前,各单位组织干部在本单位开展自学。
1.重点研读。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著作,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2.在线学习。登录“财政干部教育在线”,完成不少于10学时的在线学习。
(三)集中学习轮训。2019年12月中旬,分2期开展集中学习轮训班。
1.专题辅导报告。每期轮训班安排4次辅导报告(含部内培训2次)。
2.小组讨论。所有参训学员分小组进行学习讨论交流。
3.大会交流。推荐部分司处级干部交流学习体会。
五、集中轮训日程安排
(一)第一期轮训班
12月9日(周一)
下午13:00,三里河南三巷北口集合出发;
下午14:30-17:30,辅导报告;
晚上19:00-21:00,观看学习专题片;
12月10日(周二)
上午9:00-12:00,辅导报告;
下午14:30-17:30,分组讨论;
晚上19:00-21:00,自学;
12月11日(周三)
上午9:00-11:00,大会交流,轮训班小结;
上午11:00-12:00午餐;乘车返回(坐满发车,末班发车时间为12:30)。
(二)第二期轮训班
12月11日(周三)
下午13:30,三里河南三巷北口集合出发;
下午15:00-18:00,辅导报告;
晚上19:00-21:00,观看学习专题片;
12月12日(周四)
上午9:00-12:00,辅导报告;
下午14:30-17:30,分组讨论;
晚上19:00-21:00,自学;
12月13日(周五)
上午9:00-11:00,大会交流,轮训班小结;
上午11:00-12:00午餐;乘车返回(坐满发车,末班发车时间为12:30)。
日程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单位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认真组织配合做好学习培训工作,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二)充分准备,保证效果。全体参训人员要认真学习规定的文件和材料,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和学习体会。
(三)领导带头,互动交流。司局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参加轮训,带头自学,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带头交流发言,做学懂、弄通、做实的表率。
七、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在财政部外网-机关党委-工作通知栏目下载填写《轮训班报名表》,并务必于2019年11月28日(周四)中午12:00前报送表格电子版。部机关和在京部属单位发至机关党委宣传部外网邮箱czbjgdwxcb@163.com;京外部属单位发至人事教育司部属单位干部处外网邮箱bsc2616@163.com;各地监管局发至人事教育司派出机构干部处张兴隆同志的“大蚂蚁”。
各单位安排参加两期轮训人员要尽量均衡。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请假单。
联系人及电话:
机关党委宣传部 邓 超 赵 昕 010-68552360
人事教育司部属单位干部处 左 哲 010-68552616
人事教育司派出机构干部处 王耀东 010-6855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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