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财政工作“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优秀公文”的通知
部内各单位:
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为更好履行财政核心职能打牢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现将2020年度财政工作“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优秀公文”(以下简称“三优”)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标准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自觉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财政工作。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谋划推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三)贯彻落实部党组工作部署,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特征新挑战,紧扣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主题,对标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落实。
(四)调研深入、分析透彻,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的办法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创新性和现实指导性,对解决财政改革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具有推动作用。
(五)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篇幅适度;表述准确,字词规范,文字简洁,语气得体。
二、参评范围
(一)部内各单位均可参加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评选。鼓励推荐40岁以下年轻同志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自主选题、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参加评选(各单位报送的此类文章数量可不受限制)。
(二)优秀公文评选,仅在部机关各司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进行。
(三)参评文章应是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撰写的论文、调查报告(含国外考察报告)和制发的正式公文(不包括绝密公文、会办公文、电报、签报和司局便函)。
三、参评要求
(一)论文、调查报告报送
1.报送目录(附件1)电子版可在财政部外网-机关党委-工作通知栏目下载。
2.报送文章。以电子文本Word格式报送,首页左上角注明是论文或调查报告,不要署作者姓名和单位。
3.各单位报送的论文和调查报告总数量控制在“处室数×2+4”以内(40岁以下年轻同志自主选题、独立完成的文章不受此限)。论文一般不超过7000字,调查报告一般不超过8000字。
4.涉密文章必须进行脱密处理后报送。如发现有涉密内容,将取消报送单位所有参评文章获奖资格。
5.报送的论文和调查报告原则上视为同意入选《财政改革纵论》、《学习园地》和上传网站,原则上不再返回修改。
6.参评论文、调查报告只报送电子版,不需报送纸质版,目录和文章请于2021年3月22日前发送至外网邮箱czbxcb@163.com。
(二)公文报送
公文分两类报送:一是建议提案答复件,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司局承办建议提案主办件数量的20%(不足1件的按1件报送),如办理效果较为突出,可与办公厅沟通后适当增加报送数量;二是其他类公文,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处室数×2”。
将发文稿纸、公文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和目录表格(财政部外网-机关党委-工作通知栏目下载,见附件2)于2021年3月22日前一并报送至办公厅文秘处(1107办公室)。
四、评选组织和奖项设置
(一)评选组织
评选设立初评和复评评委库,由部内各单位推选司处级干部以及组委会办公室特邀有关专家组成。年度评选时,从评委库中推荐或抽选评委,按照《财政部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评选管理办法》和《财政部优秀公文评选办法》开展初评和复评,确定参评公文最终得分。评选组委会对获奖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公布,并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奖励。
(二)奖项设置
财政工作论文、调查报告和公文评选,均设一、二、三等奖。原则上获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各类文章参选总数的5%、10%和15%,并适当向40岁以下年轻同志自主、独立完成的文章倾斜。同时,根据各单位报送文章时间、数量、审查筛选及最终获奖情况,评选出组织奖若干。给予所有获奖者以适当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的论文、调查报告将分类充实到财政工作资料库,并选择部分文章编印《财政改革纵论》。
联系人:
论文、调查报告:机关党委宣传部 高杰 68552360
公文:办公厅文秘处 黄源 68551175
附件:1.2020年度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参评目录
2.2020年度优秀公文参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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