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度财政工作“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优秀公文”的通知
部内各单位,驻部纪检监察组,部归口管理基金公司:
为推动财政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财政新篇章,决定开展2022年度财政工作“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优秀公文”(以下简称“三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自觉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财政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推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三)贯彻落实部党组工作部署,紧扣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主题,综合考虑政治和经济、现实和历史、物质和文化、发展和民生、资源和生态、国内和国际等多方面因素,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坚持正确政绩观,统筹宏观与微观、战略与策略,找准政策发力点,加强政策协同,提升政策整体效能,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
二、评选范围
(一)部内各单位、驻部纪检监察组、部归口管理基金公司均可参加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评选。鼓励推荐40岁以下年轻同志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自主选题、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参加评选。
(二)优秀公文评选在部内各单位、驻部纪检监察组中进行。
(三)参评文章应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撰写的论文、调查报告(含国外考察报告)和签发的正式公文(不包括绝密公文、会办公文、电报、签报、司局便函、白头文件、上报信息、简报,以及2022年度因内容差错受过办公厅通报的公文)。
三、评选要求
(一)论文、调查报告报送
1.参评文章应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表述准确,字词规范,文字简洁。调研深入、分析透彻,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的办法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创新性和现实指导性,对解决财政改革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具有推动作用。正文前需附有600字以内的简介,概括介绍文章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观点结论和意义价值等。论文不超过7000字,调查报告不超过8000字。篇幅过短和过长的文章将根据《财政部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评选管理办法》在评选中作扣分处理。
2.参评文章应为电子文本Word或WPS格式,首页左上角注明是论文或调查报告,不要署作者姓名和单位。严禁在文章标题或正文出现报送单位名称。标题统一用2号小标宋简体,正文用3号仿宋_GB2312。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_GB2312、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_GB2312标注。行间距29.4。
3.各单位须对本单位参评文章进行政治性、合规性、保密性审查,对文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择优筛选后排序报送。为方便后期成果利用,涉密的论文和调查报告需进行脱密处理。鼓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党群活动开展单位内部“三优”评选。
4.各单位论文和调查报告总数量控制在“处室数×2+4”以内。
5.各单位收集、审校好本单位参评文章后,需填报《2022年度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参评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1)。填报目录时务必仔细核对报送文章标题及作者,确保准确无误,一旦报送,原则上不能修改。如有多位作者,姓名之间用顿号隔开。作者姓名为两个字的,姓与名中间不要空格。如作者是调研组,不再另外列出调研组成员名单。文章标题控制在30字以内,目录中只写主标题,不要带副标题。报送单位名称请写全称,不要写简称。各单位工作联系人须是正式在职干部。
6.各单位将脱密处理后的参评论文、调查报告电子版分类打包,连同目录1电子版,于2023年2月28日前发送至外网邮箱czbxcb@163.com。目录1纸质版请加盖公章后交换至机关党委宣传处。
(二)公文报送
公文分请示报告类、通知类、建议提案答复类、其他类4类报送。其中,建议提案答复类公文报送数量控制在本司局承办建议提案主办件数量的20%(四舍五入,不足1件的按1件报送);请示报告类、通知类、其他类3类公文报送总量控制在“本单位处室数×2+4”以内。
各单位参评公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将材料打包放入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内含4类公文的子文件夹(没有的类别可缺省),以及“优秀公文参评目录”文档(附件2)。每个子文件夹内,再按“发文稿纸”和“公文”分类,分别放入发文稿纸及公文的扫描件(发文稿纸须为签发、核稿时的手签原件,公文须为带公章的成品公文;分开扫描成两个文件,以“序号+公文标题+发文稿纸/公文”命名,pdf或ofd格式均可)。
参评材料于2023年2月28日前通过刻盘形式报送至办公厅文秘处联系人。
四、评委推荐
今年将更新初评和复评评委库。请各单位推荐处级、司局级干部各1名,分别列入初评、复评评委库。评委应为正式在职干部。各单位在报送参评文章时一并填报《2022年度“三优”评选评委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于2023年2月28日前发送至外网邮箱czbxcb@163.com,纸质版请加盖公章后交换至机关党委宣传处。
五、奖项设置
财政工作优秀论文、调查报告和公文评选,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原则上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各类文章参选总数的5%、10%、15%、15%,适当向40岁以下年轻同志独立完成的文章倾斜。同时,根据各单位报送文章时间、数量、审查筛选及最终获奖情况评选出组织奖若干。给予所有获奖者以适当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成果运用
获奖的论文、调查报告将分类充实到财政工作资料库,并通过择优编印《财政改革纵论》《学习园地》等方式供广大财政干部学习交流。各单位报送的论文和调查报告视为同意入选《财政改革纵论》《学习园地》和上传财政部网站。
联系人:
论文、调查报告: 机关党委宣传处 曹腾 68552380
杨国章 68552360
公文: 办公厅文秘处 周天怡 68551157
孙炎 68551933
附件: 1.2022年度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参评目录
2.2022年度优秀公文参评目录
3.2022年度“三优”评选评委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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