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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四个强化”推动财政监管业务 闭环管理落地见效

2023年8月16日 来源:财政部宁夏监管局

  财政部《关于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宁夏监管局深入学习领会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的重要意义,以“提升财政监管质效、深度融入财政主体业务”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主动谋划对接,探索方式方法,推动形成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约束有力、科学规范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体系。

   一、强化沟通汇报,凝聚工作合力

  一是建立请示汇报机制,主动加强与财政部相关司局的请示汇报,全面把握政策要求、工作背景等,准确理解工作任务,按图索骥开展工作;坚持半年、全年分领域总结报告工作,办公室与局各业务处分工协作,重点向对口司局报告工作思路、监管理念、工作成效等,争取指导帮助。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预算司月度分析会、季度交流座谈会,了解掌握近期财政工作重点、兄弟监管局先进做法,取长补短、交流互鉴,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学习搭建具有宁夏特色的财政运行“立体画像”指标体系,设置4类主体指标、22个细化指标,建立“画像”指标分析、发现疑点线索、组织现场核实、督促整改落实的闭环机制,做好分析研判和风险提示,有力帮助基层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二、强化闭环思维,实施全过程管理

  着眼“高站位审视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高水平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一是事前建立学习贯彻机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精准把握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转化为开展财政监管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二是事中创新完善牵头负责、分工协作、清单管理等机制,重大事项、重点工作打破处室界限,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专班推进。全局“一盘棋”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三是事后建立“三函一书”督促整改机制,及时提醒警示相关部门,推动问题长效、规范整改,同时结合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创新性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财政部报送监管成果。

  三、强化品牌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立足区域实际,打造具有宁夏特色的“1+3+N”财政监管品牌。“1个核心”,即以坚决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核心;“3个重点”,即以转移支付监管、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地方财政运行监管三大业务为重点;“N”即其他监管常规业务。通过不断探索建设“1+3+N”监管品牌,逐步建立全覆盖、全流程、常态化、制度化的转移支付监管机制、财政运行分析评估机制、专项债券监管机制、部门预算监管机制。对接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等,采用“线上分析预警+线下精准核实”方式开展信息化、大数据监管。持续完善业务制度体系,修订了《宁夏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细则》《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增值税退税审核等业务流程,切实以制度建设保障规范、高效履职。

  四、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同题共答

  宁夏监管局以构建“纵横贯通”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为抓手,主动加强与自治区财政部门、其他监管部门、中央驻宁机构等联系,增强财会监督影响力,凝聚监管工作合力。一方面,加强横向协同,与中央驻宁监管部门探索建立财会监督工作会商机制,互通情况信息、研究问题、协调工作。与自治区税务部门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按月获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数据,为开展留抵退税抽审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另一方面,加强纵向联动,跟踪了解地方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等情况,督促地方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落实牵头抓总作用。结合调研走访有关市、县,局领导向基层财政部门宣传解读《关于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营造加强财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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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7日